2007年10月13日 星期六

[日記]10132007

剛從同志遊行回來,累。

在隊伍中一個人的我是這麼想的:別以為在「同路人」中會比在一群「異性戀」中不孤單,因為你並沒有與其中的任何一個個體激盪出火花。

融入人群,無論是異性戀也好,還是同性戀、雙性戀也好、跨性別者,對我來說都是很難的事。

所以我只藏身在人群之中。



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


感想之二

在隊伍之中大家依附在自己的團體中,向相同的價值靠攏。但是對於每個團體的口號,是否每個人都能有共鳴,我倒是有些懷疑。

在遊行的時候聽到TG蝶園的人用阿扁口氣高喊「變性錯了嗎」,有人跟自己的朋友說「錯了」。我聽了覺得可惜了,其實在同志中仍有邊緣族群不被了解,這些族群不只跨性別者,還有雙性戀。

在隊伍中我大部分是隨著雙性戀團體Bi The Way一起走的,剛好跟在後面的是綠色隊伍(我們是黃色隊伍的最後面)的前導車,上面有社運團體的人對著馬路上和人行道(真是詭異)的人用廣播說「大家一起說出來,我們是同性戀!」結果BTW 的人大聲說「我們是雙性戀!」我聽到就覺得很開心。不過引導車聽了就請BTW 的代表上車說話,表示他們也很歡迎不同的族群。

回到最前面的疑問。依附小團體並沒有錯,因為人就是因此才聚在一起的。由個人組成團體,更多的團體再凝聚為現在的遊行。如果要問凝聚大家的價值觀(或共鳴點)是什麼的話,那就是「包容」,包容不同的聲音,不只對異性戀,而是對LGBT本身。

沒有留言: